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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持政策 特惠政策 奖励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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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5-30 14:44:39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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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持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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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06年起,凡在南洋高科技园区内注册设立的任何性质、行业的企业,一律享受下列扶持政策: (1)《增值税》,按交纳总额的5.4%—8%以上,按季由政府奖励返还; (2)《营业税》,按交纳总额的27%—40%以上,按季由政府奖励返还; (3)《所得税》,按交纳总额的9.9%—20%以上,按季由政府奖励返还; (4)“三资”、高新技术等项目企业,同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配套政策 (5)老企业变更注册到本园区享受更优惠和更优质服务:办证变更费全免,本园区内任何性质的企业免交“以工补农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、农村医疗合作经费”等地方性收费。 |
特惠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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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《增值税》,按地方部分额的70%按月由政府奖励返还; (2)《营业税》,按地方部分额的70%按月由政府奖励返还; (3)《所得税》,按地方部分额的70%按季由政府奖励返还; (4)“三资”、高新技术等项目企业,同时按国家规定享受配套政策。 |
奖励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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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企业所开发项目或产品荣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,给予主要人员10000元以内的奖励; (2)对进驻企业在产品开发、市场开拓、规模发展、企业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者,给予一定比例或额度的奖励,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; (3)对推荐优秀高新技术项目进驻“园区”者,经确认,将根据该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应,给予一定的奖励; (4)老企业到本园区变更注册,将享受更特惠政策和更优质的服务:办证变更费用全免,本园区内任何性质的企业免交“以工补农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、农村医疗合作经费”等地方性收费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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